中国科学院热带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行政管理条例
副标题:
一、总 1.
二、义务和职责 2. (1)维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负责上级部门、研究所各项工作的落实; (2)总体负责科研环境的维护,设备的更新、引进,提供良好办公条件; (3)筹办学术年会、学术委员会会议及其他会议和活动; (4)科研资源的分配和管理;外事活动接待和安排。
3.设备管理: (1)保证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完好,日常维护和保养,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2)应用软件的引进和开发;不断完善实验室资料; (3)网络主页的维护、更新和信息发布; (4)实验室各项学术活动的录影录像及提前准备学术报告所需物质条件。
4.秘书: (1)科研档案的整理、归类、管理、数据积累,填报业务报表; (2)起草各类通知、年终总结和规章制度和各种措施的落实; (3)开放课题、客座研究人员的管理; (4)编辑年报,技术报告的规划和出版; (5)客座人员的后勤保障,学术会议的会务工作; (6)学术报告的准备工作。
三、附 5. 中国科学院热带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 2007年1月制定 2014年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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