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热带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副标题:
为贯彻贯彻十六大“实施海洋开发”战略部署,落实“十一五发展规划”,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国科学院热带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LMB)主要进行海洋生物资源动态变化与可持续研究,海洋生物技术应用及海水养殖生物良种工程与健康养殖体系构建,海洋生物活性先导化合物筛选与创新药物研发,海洋生物特色保健品与绿色功能产品研发等,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使其成为具有南海海洋科学特色的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生物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重要科技平台。为加强实验室对开放研究课题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课题设置。实验室每年资助10项左右开放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资助金额每个课题3万元,其中开放实验室提供不少于50%的经费,其余额度由南海海洋研究所合作者所在的课题组解决。
2、课题指南。实验室根据学术委员会的安排,在每年六月底以前发布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提出资助范围,指导课题申请。年度课题指南将保持相对稳定。
3、
4、课题评审。课题申请先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将由外单位相关研究方向专家函评,函评专家职称须为教授或研究员,在函评意见的基础上须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取的原则。评审通过的课题经实验室认定后正式立项,从当年十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5、经费管理。研究课题资助的经费一般在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使用,经费开支按中国科学院在研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转出经费,由课题合作双方提出书面报告,报实验室和南海海洋研究所审批。经费分两次发放,第一次金额是总经费的2/3,在第一年发放,
6、研究进程。课题申请批准后,课题负责人按课题计划进行科学研究工作。一般客座研究人员一年须来实验室工作一个月时间,具体日期由课题合作双方和实验室学术秘书商定。课题须按计划完成,定期要书面向实验室简要报告课题进展。课题成果要在实验室学术年会上报告或书面交流。
7、
8、后勤保障。开放实验室为来访的客座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和实验等工作条件,并在生活等方面尽可能提供协助和方便。
中国科学院热带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
2007年1月制定
2014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