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概况
中国科学院热带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流动成员管理条例
副标题:
时间:2014-01-01 作者:LMB 来源:文本大小:【大 | 中 | 小】 【打印】
一、总 则
1. 中国科学院热带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LMB)流动成员是指从事LMB开放课题研究或者与LMB固定成员开展合作研究的非固定人员以及LMB固定成员指导下的研究生。为加强流动人员的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高效的完成科研目标,特制定本条例。
二、权利、义务和责任
2. LMB流动成员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 对LMB管理和发展的建议权、监督权和参与权;(2) 相应的奖金和津贴;(3) 一定数额的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经费(但需经主任工作会议批准);(4) 发表SCI论文的奖励津贴;(5) 一定数额的专著和学术论文的版面费。
3. 对LMB科学研究、管理和建设有突出贡献的LMB流动成员,LMB将予以特殊奖励。
4. LMB流动成员必须遵守LMB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5. LMB流动成员必须爱护LMB的公共财物、仪器和办公设备,服从LMB的统一管理。
6. LMB流动成员必须完成相应研究课题的预定计划,流动期满后必须写出总结报告,在LMB访问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发表时必须署上LMB的名义。
7. LMB流动成员必须参加LMB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
三、附 则
8. 本管理条例经学术委员会审议会议通过,于2007年1月开始施行。
中国科学院热带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
2007年1月制定
2014年1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