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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热带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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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01  作者:LMB  来源:文本大小:【 |  | 】  【打印

一、 中国科学院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重点实验室实行安全责任人制度,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员有权检查督促工作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操作,并对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凡在本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安全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二、 实验室内应保持严肃、安静、整齐、清洁,有净化要求的实验室,进室前必须换拖鞋。不准引进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亲属,来访人员一律在接待室(或办公室)接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其他实验室,以免影响他人工作。来参观的外宾和内宾要提前预试验室联系。 

 

三、 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室内消防器材的位置,做到人人会用;爱护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其位置。实验室禁止使用明火。实验室禁止吸烟。发生火警,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 

 

四、 做实验时必须身着工作服,实验中应认真负责,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不经批准私自拆改实验室电路或其他仪器设备。实验结束后,及时清洗整理用过的玻璃、仪器、物品。 

 

五、 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使用前详细检查,使用后整理归位;发现丢失或损坏要立即报告。实验室内各仪器设备、家居及其他公务不得私自携出室外,如有必要,应征的实验室主任的同意并向实验室责任人登记。公用的药品、仪器、图书及用具应定点存放,用毕放回原处。 

 

六、 使用精密、贵重仪器应按仪器操作规程操作,并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办法,做好使用登记记录。

 

七、 严格遵守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规程,危险化学品应专人负责。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加倍小心。使用或试验有毒、有害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操作。实验使用后的废酸、废碱应到在指定的容器内。有机溶媒应尽量回收,不随便敞开挥发,废溶剂集中定期处理。有毒物使用后应进行化学处理破坏后再丢弃。细菌检查后的用品应灭菌处理。 

 

八、 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火源,关闭门窗。 

 

九、 实验时,因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或实验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按规定责令赔偿。因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或实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者,重点实验室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由上级部门追究其责任。 

 

中国科学院热带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 

20101月制定 

2014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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