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进展和2014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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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二、在研项目进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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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科规处将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于2015年1月5日前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有问题的项目将通知进行修改,通过审核的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科研与规划处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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