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研究生开展社会调查活动资助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6 作者:研究生部

为帮助研究生更好地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领会,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升能力、增长才干,由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提供资助,中国科学院大学组织开展2014年度社会调查项目(以下简称“社会调查专项”)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调查专项的设立 

1.社会调查专项主要用于支持我校研究生利用课余及寒暑假时间,深入基层,到企事业单位、乡村城镇或边远地区开展社会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2.社会调查专项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在学研究生,每一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第二年即将毕业的学生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3.社会调查专项每年设立项目60-80个,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5000-10000元。执行时间自申请者的资助项目获批准起,一般不超过1年。 

二、社会调查专项的选题确定与要求 

1.深入实际、深入基层。 

应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和相关的方针政策,围绕三农、民生、经济、产业等某一方面,针对某一具体的社会问题、社会现象或社会群体等,确定选题;同时,鼓励研究生到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希望小学等进行义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2.深入调查、深入思考。 

通过多种社会调查方式,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充分掌握第一手调查资料,全面分析存在问题,认真思考并提出意见与建议,完成调查报告。 

3.撰写调查报告,一般不得少于1万字,引用数据等应以第一手调查资料为主,切忌材料的简单堆砌及空泛的议论。 

三、社会调查专项的经费管理 

1.社会调查专项批准设立之后,基金会将核拨资助经费60%,中期评估结束后,对合格项目核拨剩余的40%的经费,对需要整改的项目根据发生的费用清单核拨经费,剩余经费将于结题评估通过后核拨。 

2.社会调查专项的经费可用于开展社会调查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印刷费、通信费等。 

3.跨地区开展调查活动的,参加成员必须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在资助经费中列支。 

4.城市间交通不支持火车卧铺和飞机票的费用报销。 

5.住宿费伙食补助、城市内交通费用等标准按我所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6.用于调研活动必要购置纪念品等的费用,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报销时提供明细清单。 

7.所有开支,均需开具正式发票。无法开具发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及证明人的身份证号(证明人按手印、签字确认)。 

8.各项目组进行中期评估时,应同时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经费清单和相关票据。 

9.受资助活动项目结束并通过终期考核的,各项目组向学生处提交活动总结报告的同时,应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经费清单和相关票据。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缓拨经费、中止或撤销项目处理: 

(1)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2)未按要求报送项目执行进展情况。 

(3)经费使用不合理或没有按预算使用。 

(4)中期评估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社会调查专项的申请 

填写提交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部。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9日 

   

联系人:李  丹王发左 

电  话: 89023135 

邮  箱:yjs@scsio.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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