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秘书须知

发布时间:2014-05-21 作者:研究生部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3〕科20号)文件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须设秘书一名,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高年级研究生担任,具体人选由导师指定,答辩秘书在答辩工作中应该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答辩秘书应熟悉答辩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在答辩人向研究生部递交学位申请后,答辩秘书就应开始负责答辩工作全过程。 

二、导师确定答辩时间后,由答辩秘书预订会议室,通知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的时间、地点等事宜,根据研究生部要求制作、张贴答辩海报。 

三、答辩前,答辩秘书根据论文评阅书意见,草拟答辩委员会决议初稿,并将电子版存放在答辩当天使用的笔记本中备答辩委员会评议。 

四、答辩当日,答辩秘书负责会场布置、笔记本电脑连接、答辩PPT拷贝,准备好会议资料,并在答辩会中负责以下具体工作: 

1. 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准备答辩流程; 

2.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和参会人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并整理到答辩决议书上签字; 

3. 分发、回收答辩表决票, 并将投票结果汇总交由答辩主席宣布表决结果; 

4. 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修改答辩决议初稿,打印后请答辩主席签字; 

5. 答辩主席宣布结果后,答辩秘书负责照相、发放专家费。 

五、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将答辩过程中的材料转交答辩人。 

六、答辩秘书应对答辩会全过程及答辩相关内容保密。 

七、相关表格请见“所网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培养与学位 > 表格下载> 答辩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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