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10月17日,财政部正式约谈我院并通知:凡截至7月31日、10月31日项目预算实际执行进度低于预算执行计划进度5个百分点(含)的单位,将按本年度安排的财政科技经费相关项目支出预算的5%、10%核减,请有院项目经费(含运行费、先导专项、青年促进会经费等)的课题负责人抓紧时间执行计划进度,财务处将优先处理报销单据。
资产财务处 科研规划处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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