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4 作者:人事教育处

所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 2015 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51号)(附件1)要求,现就开展2015 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的原则,重点资助我国急需发展的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金融业等领域,以及关系国计民生或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引进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345号)规定的资助人选条件,经人社部专技司组织专家评审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对2015年度入选的资助人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申报地区、单位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二、申请人员条件 

  申请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有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四)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五)201211日以后回国工作; 

  (六)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请申请人先填写《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附件2)和《人才项目申报备案表》(附件3),于20151271730前,将《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发送至xjyu@scsio.ac.cn,并提交《人才项目申报备案表》纸质材料1份,逾期不予受理。 

  (二)待通过广州分院组织人事处初选,确定申报后,再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账户、密码将由广州分院组织人事处统一分配 

  (三)系统报送后,申请人须于2015261730前提交申报纸质材料,包括: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申请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以及同意提供配套资助的函或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E-mail: xjyu@scsio.ac.cn 

    

  附件1. 《关于开展 2015 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51号) 

        2.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 

        3. 人才项目申报备案表 

    

    

    

  人事教育处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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