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发布及项目征集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第一批指南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科学研究专项(含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专项(部分专题)、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部分专题)、科普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等七个专项申报指南。
其中限项申报的有:
1、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中科院广州分院限45项;
2、科学研究专项(重点项目):每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
3、珠江科技新星专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每家申报不超过10项
4、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专项(专题一重点实验室):每个单位申报本专题项目数为
5、科普专项(四)媒体科普专栏\2.科普类微信公众平台或网站: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1项
请有意申报的科技人员留意以下事项:
1、申报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的请尽快知会科规处,并填写附件1的项目预报表,3月31前发回,以便进行所内评审后向分院争取名额(此时间节点有可能提前,因分院还未通知我们什么时侯上报预报表)
2、科学研究专项(重点项目)限国重室成员申报,和去年一样先由国重室统筹组织项目,再由科规处组织专家对国重推荐的项目进行论证。有意申报者请与国重室联系。请国重室在5月8日前把经会议推荐的项目、会议组织的过程文件(如会议通知、签到表等)、会议纪要等材料提交科规处。
3、申报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中的“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请与科规处黄卡寰老师联系。
4、申报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的,请填报附件2的 “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书初稿”,并于4月6日前电子版发科规处,如果申报人数超过10
5、科普专项(四)媒体科普专栏中的“科普类微信公众平台或网站”:请申报者4月6日前知会科规处。
6、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7、所有专项全部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
8、请申报者4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科学研究专项重点项目除外),同时在系统中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的扫描件:包括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项目组全体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协议原件(有合作单位的)及各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的材料。
9、纸质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申报书需待广州分院在网上审核好后才能打印),每份纸质申报书需附上目录,连同附件材料一起无线胶装成册。于4月27日前交科规处。
联系人:蔡艳雅
联系方式:E-mail:caiyanya@scsio.ac.cn,电话:020-89021829;
附件:1. 预报表
科研与规划处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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