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9 作者:资产财务处、科研与规划处

各院项目(含先导专项、国家及院重点实验室运行费、院人才经费等)负责人: 

  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教〔2011227号)规定:凡截至731日、1031日项目预算实际执行进度低于预算执行计划进度5个百分点(含)的,将按本年度安排的财政科技经费相关项目支出预算的5%10%核减。 

  院将根据各单位7月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预算安排适度挂钩。请大家务必抓紧时间提高预算执行计划 

    

                              资产财务处、科研与规划处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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