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根据财政部和院条财局要求,现开始进行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政府采购范围:一、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见附件);二、(政采范围外)单笔或批量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服务和工程。
特别提示:2016年计划购买的200万以上设备请务必在此次申报,否则明年将不能购买。
预算要求:填报的采购项目必须为2016年确定要采购的内容。
上报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数量、预算金额、课题号、课题负责人等。具体内容见附件表。
上报形式:发邮件到资产财务处shx@scsio.ac.cn。
根据财政部和科学院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没有上报预算的内容,一律不予执行。
请于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下午17时前报资产财处。
联系电话18664680055
附件:1.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资产财务处
2015年7月2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