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作者:科研与规划处

所相关科技人员: 

  根据省委组织部《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公告》(附件1)要求,广东省科技厅现组织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看申报公告及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海外引进人才须已回粤工作2年以上20131231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核心成员须全职在粤工作5年以上),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方可申报; 

  2.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书及申报附件等申报材料,均应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相应损失,申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申报流程 

  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采取网络在线申报,在“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 http://rc.gdstc.gov.cn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请在1012日前填写《推荐情况表》,发送至科规处邮箱lxli@scsio.ac.cn ,以开通帐号。获得申报账号后,即可登录平台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线填写申报书,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在线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后,由申报单位对其填写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直接报至专项办。 

  (三)申报预受理及纸质材料受理。申报人请关注申报平台工作进度栏,及时查看申报所处进度。专项办在线进行预受理后,系统自动生成正式打印版PDF文件,申报状态显示“等待受理纸质材料”,申报人可下载打印、签名、装订后送交科规处。纸质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带水印号,无草稿字样)签名并逐级盖章,一式11份。 

  2.附件材料(必须与系统中所上传的附件一致,请按正式PDF中的附件清单提供复印件)一式11份,与申报书合订。 

  附件主要包含: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国内外任职证明、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荣誉与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单位证明材料等,具体以申报平台中要求为准。 

  《广东特支计划--申报书填写说明》、《广东特支计划--申报附件目录及提交要求》、《广东特支计划--纸质申报材料规范装订与提交说明》及《广东特支计划--推荐汇总表》请详阅附件,不符要求者不予受理。 

  (四)形式审查。专项办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工作,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一致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申报书中所填数据须与附件佐证材料一致,如有缺失、虚报,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形式审查不通过者,取消后续评审资格。  

  四、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时间自2015929日开始至20151030日截止,专项办在2015112017:00前完成在线预受理,平台自动生成正式PDF文件;纸质材料送交时间截止至20151123日。  

  由于申报附件扫描上传工作量大、耗时长,请各申报人提前按照附件提交要求准备并上传申报附件,避免在最后一天集中上传,造成网络堵塞,影响申报材料及时提交。 

  申报人请按申报时间要求提交。逾期未完成申报书及申报附件的在线提交的,视为申报无效,相关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附件:相关说明、指南与报名表 

  科研与规划处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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