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各有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有关精神,加强我省留学人员统战工作,我省拟成立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广东欧美同学会。现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关于推荐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广东欧美同学会会员的函》(粤统函[2015]316号)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会条件。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广东欧美同学会实行会员制,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需经过书面申请审批。个人会员条件是: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两年;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对社会和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可不受限制,但需要会长会同意。
二、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加入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广东欧美同学会的人员填写《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广东欧美同学会入会申请表》,纸质文本本人签名后,于2015年12月10日前交党群处,电子文本发至邮箱dxf@scsio.ac.cn。
联系人:邓雪芬 联系电话:89023130
党群工作处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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