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6年度曾呈奎海洋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作者:科研规划处

    中国海洋湖沼学会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曾呈奎海洋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曾呈奎海洋科技奖每两年评选和颁发一次,每次奖励七名。设突出成就奖2名,每名奖励25万元人民币;设青年科技奖(45岁以下含45岁)5名,每名奖励5万元人民币。同类奖项一人只能获得一次。获得青年科技奖者可再次参评突出成就奖。 

  二、推荐程序 

  从事海洋科学领域研究的两院院士、海洋领域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863项目领域专家、出资单位法人代表、全国涉海高校、科研院所的相关业务领导、中国海洋湖沼学会常务理事可择优向评委会提名推荐候选人。每位候选人需要有2名提名专家推荐。 

  三、参评要求 

  (一)凡具有以下的条件的,可参加奖项的评选: 

  1、全国海洋科技工作者以及对中国海洋科学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专家。 

  2、申请青年科技奖的需在201611日前未满45周岁(197111日后出生)。 

  (二)推荐突出成就奖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洋科学的学科发展和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2、在海洋探测和实验工作中,获得重大发明和科研成果,并获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者。 

  (三)推荐青年科技奖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洋科学的学科发展和技术进步中有重要的创见或发现,为丰富、发展和提高海洋科技做出重要贡献,其成果已经公开发表,并获得国内外同行认可。 

  2、在海洋科技探测和实验工作中,有新的发明创造,或提出某种新的技术、方法等,获得重要发明专利和科研成果,并获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者。 

  同等条件下中国海洋湖沼学会会员优先。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曾呈奎海洋科技奖推荐书》纸质材料122份,电子版材料1份。 

   2、主要科研成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和开发应用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22份。 

   3、候选人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1份。  

   (二)时间要求 

   有意申报者请及时与科规处联系,并落实好推荐专家,并在5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2016年度曾呈奎海洋科技奖推荐书》 

         2.《曾呈奎海洋科技奖管理办法》 

         3.《曾呈奎海洋科技奖评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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