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所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科专业方向指导教师队伍结构,按《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校发培字〔2013〕50 号)和《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条列》(试行)(南海研字〔2010〕217 号)的要求,经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
(一)博导岗位的专业:物理海洋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环境科学。
(二)申请博导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本所科研人员:
1. 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研道德,治学严谨,热心人才培养,年度考核合格。
2. 具有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前列,一般应具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团队。
3. 现有主持在研纵向科研项目80万元以上,能够满足研究生科研津贴、成本分担、科学研究和完成论文等的基本需求。
4. 近三年来(起始时间为2013年7月1日)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上发表3篇(含)以上的学术论文(或排名第一专著);或者3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者国家级成果二等奖以上(含)获奖者,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前5名者。
5. 至少已完整培养出一届合格的硕士生,或有在国内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完整经历。
6. 在培养研究生期间没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出国任务。
7. 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工作和教学任务,新上岗博导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91年以后入所工作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二、硕士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
(一)硕导岗位的专业:物理海洋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和地质工程。
(二)申请硕导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本所科研人员:
1. 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研道德,治学严谨,热心人才培养,年度考核合格。
2. 应是本学科专业学术造诣较深的副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且至2016年12月31日前在副研岗位工作满2年。
3. 近三年来(起始时间为2013年7月1日)取得以下成果之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论文2篇(含)以上的学术论文(或排名第一专著);或者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者国家级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证书者前5名者。
4. 有培养或协助培养硕士生的经验。
5. 在培养研究生期间没有连续半年以上出国任务。
6. 有培养硕士生所必需的科研经费,现有主持在研纵向科研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上。
7. 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工作和教学任务,新上岗硕导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91年以后入所工作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其他
本所院士,“万人计划”、院特聘研究员等重要人才项目到位者,本所国家杰青获得者,不受以上条件限制,可直接聘为博导。
四、导师遴选的程序
1. 申请者填写《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和《汇总简表》(见附件1、2)。
2. 研究室审查,研究生部核查报名资格。
3. 通过博导资格核查者答辩。
4. 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五、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1. 提交纸质《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包含:科研经费合同任务书、经费卡本首页、已正式发表的论文首页、获奖证书、授权专利等复印件),同时将《汇总简表》电子版发至邮箱yjs@scsio.ac.cn。
2. 截止时间:2016年8月26日。
3.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预计9月中旬)。
联 系 人:李 丹 王发左
联系电话:020-89023135
人教处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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