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要求和《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预通知》,现将2017年度我所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6〕35号)的有关规定,院委托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作为我院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申请受理机构,负责院属各单位申请人员的咨询、受理申请表和汇总上报等事宜。
二、项目受理时间
预计于2017年1月5日至1月12日
三、受理材料要求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要求及办法可参考《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二)
四、重要说明及要求
(一)凡有公派留学意愿、拟申请2017年度院公派留学计划“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或“工程技术人才研修项目”的申请人,均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申请2017年度院公派留学相应项目时,如未通过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提交国家公派留学申报相关材料,需补交申报国家公派留学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不提供材料视为不符合院公派留学基本申报条件。
(二)2017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为当年1月,3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信,明确派出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否则将无法通过初审)。
(三)国家公派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专家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的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四)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外语水平达标者优先录取。
(五)请所属各部门务必将201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情况全面准确传达到相关人员,并做好国家公派留学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办法将于2016年12月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我所正式通知将于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中科院人事局通知后下发。
(七)申请人须于申报前填写《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2017年度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2016年12月28日17:30前提交纸质材料1份至所人教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89023503
电子邮箱:xjyu@scsio.ac.cn
附件:1.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2017年度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审批表
2.
人事教育处
2016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