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作者:科研与规划处

 一、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

  2018年度省基金项目设立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广东省—温氏集团联合基金项目。与我所相关的可申报项目类型详见附件分类指引。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通过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网上申报,未有账号的可联系实验室秘书开通账号。

  2. 同一申请人申报和承担省基金项目数量要求如下:

  (1).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包括纵向协同管理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如申请人当年已申请纵向协同管理项目或联合基金项目,同年度不可再申请省基金的其他项目。

  (2).申请人在研的省基金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研究团队、杰出青年、重大基础研究培育和重点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包括联合基金项目中的研究团队、重大基础研究培育和重点项目);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与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包括联合基金项目中的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和博士科研启动纵向协同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3).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但研究团队核心成员(协调人除外)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同时,仍可申报本年度杰出青年项目。

  3. 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获批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基金项目)!

  4.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获得项目资助后,能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完成;或者能在出站后仍然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书面承诺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5.项目的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包括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6.所有项目类别的签章页都需要签章完整后上传到网上附件中(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没有上传,印、章、签名不全或扫描件为黑白,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被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7.研究团队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申报不符合指南申报学科领域将被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8.项目实行匿名双盲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申报书正文填写的内容凡是涉及到申报人姓名、参与人姓名、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参与人所在单位名称等具体信息的,须分别以“申报人”“参与人”“申报单位”“参与单位”等代替。违反双盲规则的项目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9.申请人需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经审查核实的,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粤科监审字〔2017〕102号)有关规定,取消单位及申请人承担及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相关资格5年。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以下时间安排请申请人和实验室配合执行,不按时报送视为放弃申请。

  1、所内报名:

  不限额项目申报人请根据实验室安排进行报名;限额项目(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重点项目和自由申请项目)请按如下要求报名:

  1) 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者,请于11月26日前填写“报名表”发实验室报名;

  2) 实验室汇总并初审报名资格,并于11月27日16:00前将报名情况报科规处;

  3) 科规处汇总并复审报名资格,并根据报名情况将指标分配到各实验室,由各实验室组织限额项目的遴选。

  2.网上申报及审核:

  1) 不限额项目、限额项目获得申报指标者,即日起可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书:

  2) 所有需盖章上传的文件(一式两份):签章页、承诺函等,实验室收齐后于12月7日前送科规处统一盖章,盖章原件通过实验室返回申报人彩色扫描上传,原件申报人务必妥善留存(纸质报送需提供);

  3) 申报人根据“自查表”对申报书进行自查,通过自查后“自查表”打印签字;

  4) 申报书预算部分需打印交财务审核,审核通过财务在相关页面签字;

  5) 签字后的自查表和预算表交实验室,实验室对整体申报书进行二审。

  6) 完整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实验室提交科规处,截止时间12月14日;

  7) 科规处于12月15日将申报书提交广东省基金办。

  3.科技厅审核:

  1) 2018年1月15日前,省科技厅将对网上申报书集中进行一次性网上形式审查,对研究团队、重大基础研究培育、杰出青年和重点项目实行全面审查,对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和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等实行抽样审查。

  2) 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网上状态将为“已受理电子材料”;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申报书,网上状态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对于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省科技厅将说明原因并予以退回,退回的项目不得重新修改提交。    

  4.纸质材料报送:

  项目立项后,已立项项目的申报书与合同书一起报送,纸质合同书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请注意:项目立项后合同书将根据申报书自动生成,无法调整!请申请人填写申报书时合理设置任务指标,做好经费预算!

    附件:管理办法、指南及自查表

 

科规处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