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4 作者:人事教育处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通知》(穗人社函〔2018〕318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所2018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及资助额度

  聚焦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围绕《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的原则,重点资助前沿基础交叉科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信息和金融安全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方向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

  根据《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3〕45号)规定,对经审核确定的资助人选,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申报地区或部门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新近回国五年以内(2013年1月1日后回国);

  (四)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具有申报地区人社厅(局)或申报部门人事司(局)出具的证明;

  (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六)已获得其它资助的不重复申报。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回国时限、年龄要求。同等条件下,将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需出具同行专家意见;

  (二)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一式两份(复印件上交、原件备查),具体包括:海外学历学位证书、护照、身份证、社保证明、知识产权证明、国外任职证明、申报人个人及其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等;

  (三)申报人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1寸标准照,分辨率295*413,文件小于20KB)。

  (四)上述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2月26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所人事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xjyu@scsio.ac.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电子邮箱:xjyu@scsio.ac.cn 

  地址: 1号楼807房

  附件:

  1.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通知

  http://www.rencai.gov.cn/Index/detail/13278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

  人事教育处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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