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转发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推荐广东省工程系列海洋与渔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函》(粤海渔函〔2018〕700号,详见下文),请符合推荐人选条件,有意愿参加相关评审工作的人选,于2018年9月17日17:30前将《广东省海洋与渔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及相关附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纸质件1份交至所人事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xjyu@scsio.ac.cn.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邮 箱:xjyu@scsio.ac.cn
人事教育处
2018年9月11日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推荐广东省工程系列海洋与渔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函
粤海渔函〔2018〕70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8〕86号),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更名为“广东省工程系列海洋与渔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专业正高级及以下层级职称评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海洋与渔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促进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印发的《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组建海洋与渔业专业高评委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处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海洋与渔业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掌握海洋与渔业专业国内外先进理论和最新动态;具有较深的海洋与渔业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有承担过重要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专业技术难题经历,并工作在生产、教学、科研工作第一线;
(四)取得海洋与渔业相关专业教授级(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高校教授职称3年以上(2015年8月31日之前评审通过);
(五)长年在广东省内工作,不属于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未担任其他高评委会的委员;
(七)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相关工作政策。
备注:海洋与渔业相关专业包括海洋工程、海洋生态、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环境工程、海洋化学、海洋物理、海洋气象、海洋地质、渔业技术、水产养殖、海洋生物、渔业捕捞、水生动物营养与饲料、鱼病防治、渔业资源、水产品储藏与加工、食品工程、渔港工程、渔港建筑、渔港设计、港口与航道、渔港建筑等。
二、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条件推荐人选,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反馈意见等工作,于9月21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厅人事处。推荐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推荐表》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本次增选入高评委库的,将一并增选入中、初级评委库,我厅将及时告知。未入选的不再另行告知。
联 系 人:陈 琳,020-84109502,13535192171;
李绪滨,020-84109316,13760607228.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南村路10号广东省海洋与业厅人事处514室(邮编510220)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8年9月5日
附件1:广东省海洋与渔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推荐表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