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所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科专业方向指导教师队伍结构,按《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校发培字〔2013〕50号)和《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条列》(试行)(南海研字〔2010〕217号)的要求,以及2018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经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
(一)博导岗位的专业:物理海洋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环境科学。
(二)申请博导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本所科研人员: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研道德,治学严谨,热心人才培养,年度考核合格。
2.具有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含项目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前列,一般应具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团队。
3.现有主持在研纵向科研项目80万元以上,能够满足研究生科研津贴、成本分担、科学研究和完成论文等的基本需求。(主持包含第一负责人、第二负责人;两名负责人经费不得重复计算,且第二负责人应在合同书或任务书中有明确的分拨经费预算。)
4.近三年来(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上发表3篇(含)以上的学术论文(或排名第一专著);或者3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者国家级成果二等奖以上(含)获奖者,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前5名者。
5.至少已完整培养出一届合格的硕士生,或有在国内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完整经历。
6.在培养研究生期间没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出国任务。
7.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工作和教学任务,新上岗博导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91年以后入所工作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二、硕士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
(一)硕导岗位的专业:物理海洋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环境科学、资源与环境(专硕)、生物与医药(专硕)。
(二)申请硕导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本所科研人员: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研道德,治学严谨,热心人才培养,年度考核合格。
2.应是本学科专业学术造诣较深的副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含项目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且在该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3.近三年来(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取得以下成果之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论文2篇(含)以上的学术论文(或排名第一专著);或者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者国家级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证书者前5名者。
4.有培养或协助培养硕士生的经验。
5.在培养研究生期间没有连续半年以上出国任务。
6.有培养硕士生所必需的科研经费,应有独立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7.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工作和教学任务,新上岗硕导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91年以后入所工作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其他
1.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直接聘为博导。
2.管理岗、支撑岗人员可申请参加导师资格遴选。
3.关于共同通讯作者,论文署名第一单位和通讯单位必须都是南海海洋所,然后再依据实际共同通讯人数平均计算篇数;关于共同第一作者,论文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南海海洋所,排名在第一位的作者,可计为1篇,排名非第一位的共同第一作者,依实际共同人数平均计算篇数。
四、导师遴选的程序
1.申请者填写《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简表》(附件2),经重点实验室签批后提交至研究生部。
2.由党委办公室统一对申请人政治立场、科研诚信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查。
3.研究生部结合导师资格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者需答辩。
五、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1.纸质材料:《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1号楼807房,联系人:杨敏。
2.电子材料:《汇总简表》(EXCEL格式)、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文件,发至邮箱scsio-edu@scsio.ac.cn,邮件主题为2020导师资格申请。
3.证明材料包含:科研项目合同任务书(需完整)已正式发表的论文首页、获奖证书、授权专利等。
4.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
5.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 丹 杨 敏
联系电话:020-89023135,020-89449312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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