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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8 作者:人事教育处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发学字〔2014112号)要求,现将我所开展的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本次申请限于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包含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  

2.  直博生根据当年所选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3.  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请申请的研究生将以下材料于20141222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部:  

1.《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十一份,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表格可复印,证明材料中必须包含国科大优秀学生证书复印件);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均需原件)。  

3.  表格均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其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中的“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4.同时,将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简况表》(附件3)发至邮箱yjs@scsio.ac.cn,邮件主题:姓名+博士/硕士申请国家奖学金  

五、联系人:王发左      丹;联系电话 :020-890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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