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度“青年研修团组项目”和“工程技术人才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9 作者:人事教育处

所属各部门: 

  根据 “率先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骨干人才的国际化培养力度,我院拟于2015年起,结合四类机构建设需要,试点启动两类公派留学支持项目。按《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青年研修团组项目”和“工程技术人才研修项目”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1560 号)要求,现就项目申报和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组织方式 

  (一)青年研修团组项目 

  1.对象:主要针对参与国家或我院重大任务的青年科研骨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四类机构中的人员、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和创新交叉团队成员中的院内成员予以倾斜。 

  2.方式:结合科研任务需要,跨所组成团组(团组人数3-5人),同期赴国外对口科研机构或大学访学交流1-3个月(有特殊需求的团组,可适当延长访学时间)。以项目任务为导向,促进学科交叉,重点解决科研工作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 

  3.申报与组织:由牵头单位(即团组带头人所在单位)负责申报,须跨所组成团组。待院审批通过后,由申请团组自行联系对口单位予以执行。 

  4.经费支持:院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资助标准,为获资助人员提供往返国际旅费、生活费。 

  (二)工程技术人才研修项目 

  1.对象:主要针对研究所年富力强的工程技术骨干(一般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青年骨干人员,对四类机构中的人员予以倾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方式:获资助人结合大装置平台建设和运维需要,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需要或需解决的工程技术难题,赴国外对口机构进行较为系统的技术培训和学习研修,学习国际先进技术经验,访学时间不少于12个月,可根据需要延长至24个月。 

  3.申报与组织:研究所组织申报(我单位限报2),待院审批通过后,获资助人自行联系对口单位予以执行。获资助人回国后,我院相关技术人才支持计划将予以优先支持。 

  4.经费支持:院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资助标准,为获资助人员提供往返国际旅费、生活费。 

  二、申报说明和要求 

  (一)所属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研究特点、学科布局与发展方向,结合承担的科研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中,遴选出推荐人选(团组)报所人事教育处。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单位获得项目资助人员的规范管理,保证按期、全时执行相关项目,并确保获资助人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如期回国。 

  (二)申请人必须符合院公派留学基本申请条件(详见《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附件1)。上述项目的指标有效期均为12个月。3个月以上项目的外语水平要求与院公派留学其他项目一致(详见附件2)。但申请人申报时无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获得资助办理派出手续时提供即可。 

  (三)已获得20142015年度国家和院公派留学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上述项目 

  (四)项目申请通过ARP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前,请申请者仔细阅读《院公派留学申报流程》(见附件3),按要求和步骤进行填报。 

  四类机构的人员、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和创新交叉团队成员等需要说明的内容,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跨所组成团组,共同申报项目的,由团组带头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团组所有成员材料。 

  (六)申请人获得上述项目资助后,需与派出单位签署《出国留学派出协议》,6个月及以上项目协议须公证。    

  三、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1. 务于2015714日(星期二)1730前提交《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4),学科组及所属部门须签属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2.务于2015716日(星期四)1200前在ARP系统里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邮   箱:xjyu@scsio.ac.cn    

    

  附件:1. 《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 

        2.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3.院公派留学申报流程 

        4.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出国留学申请表  

    

  人事教育处  

                                        2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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