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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海洋生物智能化养殖系统使用须知

发布时间:2015-07-09 作者:LMB

    由2014年度修购专项资金购置建设的海洋生物智能化养殖系统于20153月建成,经过2个多月的试运行和技术培训,于2015527日通过了专家组技术验收,正式交付使用。该平台包括大型鱼虾存养、贝类和腔肠动物实验、大型鱼类实验、斑马鱼实验和鱼类攻毒实验等5套系统共162个养殖缸,并配备了饵料藻类和浮游动物培养设施、生物显微镜和水质监测仪。所有养殖采用闭合式循环系统,整个系统集物理过滤、化学调节和生物净化技术于一体,以达到保持恒定水温并净化水质的效果,可有效避免水质恶化,整个系统的水体可以不间断地长期运行,重复使用(攻毒试验除外)。该系统采用自动化设计,可在线监控水温、盐度、pH值、溶解氧等主要水质指标,并配备了双电源供电(不间断供电)和断电自动报警装置。适合开展各种海洋生物(鱼、虾、贝、珊瑚虫等)和模式生物(如斑马鱼)的种质、营养、发育、病害、毒理等相关研究。

 

实验室使用注意事项:

1、 本实验室仅提供短期实验用途,每次申请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0天;

2、 申请人和使用者使用上述设备必须在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3、 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4、 申请者和使用者请遵照本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保持设备完好与场地整洁,离开时将照明灯及门窗等关闭;

5、 请遵守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对设备善加维护,并做好使用登记;

6、 如果在实验中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申请者和使用者需及时告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和赔偿责任;

7、 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配备钥匙或加装/改装实验设备;

8、 请自行携带实验所需的试剂及耗材,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实验材料和饲料药品等随意放置在本实验室,如确有必要需征得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做好标示;

9、 申请者和使用者在实验室使用结束后,本实验室将根据使用情况收取合理费用(用于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及设备维护费等);

10、如违反上述规定,本实验室有权单方面终止违规人员的使用权。

 

 

有意向使用该系统的学科组,请填写附件的“申请表”,并发送给张吕平博士(lpzhang@scsio.ac.cn,8902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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