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1 作者:院地合作与开发处

    2016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现已启动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6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按照《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并注意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项目的完成时间应为2015630日之前,涉及的科技成果须用于实践1年以上,且符合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并附有齐全的申报材料。 

  2、申报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3、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 

    4、项目涉及不同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包括项目合作经历、时间、方式、产出及佐证材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字,作为附件提交。 

   5、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申报单位申报,不得拆分后由多个完成单位各自申报或重复申报。 

  6、项目所属专业属性、学科代码,请填写至三级学科,学科代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7、凡列入申报书的国家立项的项目,需以附件形式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的结论页或专家签字页。 

   8、附件应尽量保持原文件页面大小进行翻印或复印,超过A4幅面的可以缩印到A4幅面。 

   9、论文、专著的作者,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持有人至少有1人应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10、寄送的纸质版申报书封面和其他需要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   

   11、非技术发明类项目,不需提交查新报告。 

  二、申报要求 

  12016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通过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网站(www.caoe.org.cn)申报,各单位可提前按照《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的格式及其填写说明准备申报材料。 

  2、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51日—630日。网上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件以原件直接复印或翻印,与申报书一并装订成册)。纸质版须在2016630日前寄出,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单位报送纸质申报书2套(报送材料概不退回)。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审查工作,保证申报质量。 

  4、《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是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一次性报齐全部材料。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逾期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三、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直接报送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秘书处。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查和评审。 

  2、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相关资料请登陆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网站查询。 

  四、联系方式 

  有关申报事宜,请与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单亦石 

  电话:010-66010755    传真:010-68046678 

  E-mailsata_caoe@vip.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官营家园3号楼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100161 

  附件:2016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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