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启动划缴下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岗位津贴、绩效奖励、住房补及电话贴,具体如下:
一、划缴步骤
划缴表格(附件1)经学科组长及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人事教育处胡红石(1号楼808B)核定标准,再到资产财务处陈俊娟(1号楼7楼财务报账大厅)或曾祯(1号楼706)办理划缴手续,审核完毕请将划缴表复印件交至人事教育处。
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划缴科研部门以学科组为单位进行办理,支撑部门船队、仪器中心、检测中心、汕头站和湛江站参照科研岗绩效划缴模式执行,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办理。绩效划缴不接受个人单独办理。
(二)按照2021年第2、3次所务会纪要规定,取消“为支持大学科组建设”的所财政支付岗位津贴部分,调整为学科组自筹划缴。
(三)根据院人事局通知,2015年、2016年中科院特聘研究员计划入选者执行期至2020年结束。
(四)双聘人员在省实验室取酬金额超过本次应划缴金额,本次无需划缴;不足本次应划缴金额,本次划缴补差额。
(五)需备注课题卡名称及核算账号。
(六)使用国家基金、162专项间接经费请标注。
(七)使用绩效结余做抵扣,请附上原划缴底单。
三、联系方式
胡红石 020-89023134(人事教育处/划缴标准)
陈俊娟 020-32644906(资产财务处/非间接经费划扣)
曾 祯 020-31953241(资产财务处/间接经费划扣)
以上划缴工作请于2021年7月2日(周五)前完成。
人事教育处 资产财务处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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