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规定,现将2021年南沙区骨干人才奖励的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科研机构和科研院所的高层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或重大课题负责人和科研骨干力量。
2.在南沙区范围内创新创业发展的港澳及外籍人才。港澳及外籍人才具体包括香港、澳门地区永久性居民或具有外国国籍人士(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归国留学人才)。
3.2020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其中: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科研机构和科研院所的高层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或重大课题负责人和科研骨干力量的人才,2020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2020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可跨地区合并计算。
4.申报时须为申报单位在职员工(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
申报条件详见《2021年南沙区骨干人才奖办事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含有申报人2020年度在南沙区范围内至少6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实缴税额的税务材料(请按照附件2指引查询、下载以下税务材料):
(1)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网页版截图;
(3)“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手机APP截图。
(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网页截图(若查询结果为空白页面,则提供空白页面的截图)。
4.申报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申报人确认并签字)。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如无说明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21年7月13日17:3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1份提交至人事教育处(1号楼808B房),材料的电子版本(材料如有签字页,需提交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renjiaochu@scsio.ac.cn(邮件主题:姓名+2021南沙区骨干人才奖申请)。
四、联系方式
胡红石 020-89023134/3134(人事教育处/政策咨询)
曾 祯 020-31953241/6532(资产财务处/收入纳税咨询)
人事教育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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